如果二代的20株不帶果的話~~難保品種的確定性及穩定性~~可放寬二代只需少數完全授粉果實就可以~~再例如~~如果是我送審~~只需一棵母株~~其他二代用其他根生苗或根伏苗代替~~啟不就可以瞞騙過關?要登錄一新品種本來就 ...
lewis 發表於 2011-10-22 01:06  我個人十分贊同呂大的看法,要登錄一個新品種本來就不是很簡單的一件事,第二代一定要掛果才能看出果型的穩定性如何?至於二十棵是不是都需掛果,或是可放寬到甚麼程度,這個有請新品種鑑定委員會傷一下腦筋。要有嚴謹的審查制度所產生的新品種才有價值,才有公信力,各位認為呢?希望大家集思廣益提供寶貴意見。 |